电商直播自2016年出现后迅猛发展,出现全民带货的现象,一味追求带货量而出现了一些行业乱象问题,全面整顿电商直播行业,成为学界和业界共同反思的问题。电商直播“带货量”是一时的效果营销,应从追求“带货价值”向“品牌价值”转向,将视野转向关注电商直播带来的品牌营销的机会和可能,本研究将电商直播作为一种品牌营销的渠道,引入品牌价值共创理论,分析电商直播品牌价值共创效果。梳理电商直播与品牌价值共创的概念及发展,对电商直播的概念进行界定,依照价值共创动因、行为、成果的分析路径,解析电商直播对与品牌价值的效果,以启示品牌利用电商直播提高品牌价值。从动因来看,电商直播的技术优势促成了品牌信息直达消费者,缩短了用户与品牌的距离,将品牌与消费者置于平等的沟通场景,从而促成了品牌接触。电商直播赋予用户自主选择权、信息知情权,参与者具有主动参与感,同时能够以实时互动的评论影响电商进程、热度等,具有影响力,基于此用户愿意参与到电商直播活动中。同时,电商直播能够促进品牌曝光,提高知名度,并利于企业把握市场和消费者的动态,从而吸引了大量品牌加入电商直播。电商直播中品牌与参与者进行着诸多价值共创行为,采用案例研究法,并进行参与式观察发现,电商直播中存在信息交互、情感交往和文化交流行为。基于学界对于数字时代品牌体验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本研究认为,电商直播是数字时代品牌价值共创的渠道之一,能够促成用户的品牌体验,共创品牌体验价值,表现在促成品牌感知,激发品牌情感,产生品牌思维及品牌行为,为品牌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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