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使用 AI 工具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 AI 工具在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的使用,确保学术诚信,提高教学质量,防范学术不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条 AI 工具定义
本规定中的 AI 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 Generative AI ,简称“GenAI”或“生成式 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简称“AI辅助工具”)。
( 一)生成式 AI: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文本、图像、声音等内容的工具,如 ChatGPT、文心一言、Deepseek 等。
(二)AI 辅助工具: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进行语言润色、数据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的工具。
第四条 AI 工具允许使用范围
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不影响对学生学术能力和创新能力
考核的前提下可以适当使用 AI 工具,允许适用范围及要求包括:
( 一)文献检索与整理:可用于文献检索、关键词推荐和文献管理,但应确保引用文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二)数据处理与分析辅助:可借助 AI 工具,对实验数据进行初步的数据整理、统计分析、辅助制图等工作,但数据的解释和结论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三)语言辅助:在语法检查和拼写校对方面,可使用 AI工具,确保论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但语言润色的程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五条 AI 工具禁止使用范围
( 一)研究设计与创新部分:禁止在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研究意义、创新性总结、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以及结论总结等关键环节使用 AI 工具。
(二)论文写作:不得直接使用 AI 工具撰写论文的摘要、正文、致谢等部分,语言表达能力仍是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原始数据生成或修改:禁止生成或改动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
(四)涉密内容:涉及保密的毕业论文不得使用 AI 工具,也不得将任何涉密数据上传至 AI 平台。
第六条 责任及使用流程
(二)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中使用 AI 工具应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在使用时遵循学校相关规定。
(三)使用 AI 工具时须对 AI 生成的内容进行标注。在毕业论文(设计)全文范围内,对 AI 生成的内容按顺序进行编号标注(编号【1】【2】【3】……,注意与参考文献的编号[ 1][2][3] ……进行区分),标注位置为 AI 生成文本的段落末尾、AI 生成图片的图注末尾等。
(四)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须按学校要求进行 AIGC检测,全文疑似 AIGC 生成不得超过 40%。
(五)学生违反相关规定使用 AI 工具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