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对策;B2C
1.引言
1.1研究背景
随着近几年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及网络质量的提高,中国网民数量已达5.64亿[①]。电子商务也呈现出强大的发展潜力,电子商务信息交流和商品交易平台正在向专业化、科技化、集成化的方向发展,网上实时支付、第三方支付、移动互联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发展迅猛。B2C电子商务对传统经济的商业模式有着直接而重大地改变,冲击着企业的发展形式和经营策略。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动力,它让人们的购物方式变了,也让消费观念变了,更让传统企业的销售渠道和发展方式变了。电子商务正井喷式的发展,截止到2013年6月,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35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其中,B2B交易额达3.4万亿,同比增长15.25%。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542亿元,同比增长 47.3%。根据各家电商已披露的财报数据以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上半年中国B2C网络零售市场(包括开放平台式与自营销售式)上,天猫排名第一,占50.4%份额;京东名列第二,占据20.7%份额;位于第三位的是苏宁易购上升达到了5.7%份额。后续4-10位排名依次为:腾讯电商(5.4%)、唯品会(2.6%)、亚马逊中国(2.3%)、当当网(1.9%)、国美电商(1.7%)、1号店(1.6%)、凡客诚品(0.8%)[②]。因此,电子商务已经逐步融入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便利。网上消费这一互联网时代的新型交易方式也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践来看,B2C电子商务在企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电子商务行业的领军者。B2C电子商务也取得了相对程度的高速发展。与传统的商品交易相比,由于网络信息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虚拟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出现信息不对称。普遍认为B2C电子商务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之一是信用问题。各大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激烈,频频发生打价格战、恶性竞争、产品质量纠纷等信用风险问题。信用风险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虽然国家也在稳步推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环境得到提高,但有关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法律法规标准建设滞后、商家经营信用意识不强、诚信缺失投诉居高不下、信用维权服务平台监测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仍然突出。
1.2研究意义
“信用”是商业活动的基本准则,一切商业活动都是在信用的基础上展开的。B2C电子商务在中国经历了几年的发展后,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现代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也可以说是一种信用经济。目前,信用已经成为一种十分稀缺的资源,全球范围内都在经历着诚信危机。现阶段,B2C电子商务可以说是整个电商行业的“领跑者”,是整个电子商务的市场中心,在现代电子商务经济的很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诸如资金融通、资源调配等,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监管的电子商务行业。在B2C电子商务的日常经营中,B2C电子商务时刻对面对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信用风险是较为特殊,占比重较大的一种风险,导致B2C电子商务行业危机的最常见的就是信用风险。实践也证明,在B2C电子商务发展的这些年中,所有结束运营、被收购的B2C电子商务企业,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在信用风险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例如库巴网在供应链、资金链出现问题后出现送货延迟、客服电话不通等企业信用问题导致消费者流失,最终被国美收购。B2C电子商务属于市场经济的范畴,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是法制经济,受到信用机制约束和管理,并应受到相关法律保障和监督。如何在B2C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起有效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机制、第三方信用监管体系,企业信用保障服务,形成“以诚为本、以信经商”的电子商务环境,强力有效地规避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的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以保障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促进在电子商务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是具有重大的意义的。2.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2.1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定义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经济学简单明了的解释是由于交易双方违背契约,造成信用缺失而不去完全履行交易合约。通过电子商务活动,能够使交易双方将建立合约成本降低到几乎为零,有效的节约了资源。但是在交易合约履行中,虚拟合约的不确定性导致保证度越来越低,信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信用的不确定性就越强。电子商务交易中,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有着诸多因素和不同的层面,例如技术、服务、质量风险等,表现得也更加强烈,使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风险远大于传统商务。2.2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2.2.1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时间很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者容易隐藏相关信息而引起交易合约无法完全执行。国际上对它的立法规范也比较少,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信用风险产生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现在除了美国有比较多的相关法律外,其他国家的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同样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主要有《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1月)、《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6年6月)、《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2007年3月)、《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2007年12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2008年4月)、《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2009年11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6月),这些都倾向于指导意见,没有切实的法律效应,针对电子交易方面的立法很少。由于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和商业利润驱使人们忽视道德和法律,而在网络这个自由空间较大的虚拟环境中为所欲为。此外,一些网站的经营者往往目光短浅,只关注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经营网站,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很难让人满意。与采用传统的交易方式一样,电子商务用户很注重交易的安全,因为由于电子交易的无纸化,当事人没有类似合同书这样的证明文件来作为证据,电子记录是否准确、电子签名是否真实等等这些问题都是用户在从事电子交易的时候所担心的问题。从技术层面上讲,电子商务是商事交易中一种媒体的改变,即以电子信息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书面形式。电子商务的最大优点在于: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但由于电子交易的无纸化,使得人们对交易的风险负担和证据制度产生了担忧;同时我们也看到电子信息的接收、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新问题的出现,对传统的商事交易法律制度的影响十分巨大。2.2.2信息不对称、不完整
电子商务参与者的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不强。电子商务交易中容易因参与双方的隐藏行动而引起交易合约无法执行或失效。隐藏行动往往在隐藏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于信息容易隐藏,以及交易的约束性很低,使隐藏行动容易得手,难以监控的交易一方有采取隐藏行动的手段,致使交易信用风险产生。对于任何企业、国家、消费者,乃至一个国家,诚信都是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是进入电子商务这个国际大市场的资格,是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必将对社会的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破坏,使市场经济难以健康运转。对参与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没有建立详细的客户信用档案,以集中、统一、规范的形式反映消费者个人资信与交易记录等信息。对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资格评审不把关,身家认证不到位,信用档案不完善,以至于造成虚假网站、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公司、虚假中介机构等的不断出现。2.2.3市场监管不力
电商行业一直经历着本企业所花费时间、精力、人力以及物力拍摄的产品图片竟然在网上遭遇同行业从业人员盗用。在向监管机制举报过程中却由于证据不足,图片并非原拍,绝大部分投诉都失败,无果而终,导致企业损失金额巨大。目前电商平台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恶意竞争、血拼、价格战等成为电商们互相斗法的手段,市场监管不力应负责任。网络购物中的交易主体主要有两个,即卖家和买家。与现实社会中的卖家与买家不同的是,网络购物中的卖家和买家在网络中常常是以虚拟身份出现,在发生交易纠纷或是存在违法欺诈行为的情况下,不能找到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将会无法挽回受侵害方的损失,监管部门对打击网络售假行为的行动也无法全面展开。2.2.4现代信息安全技术不完善
开展电子商务离不开网络基础,但来自计算机系统内部的安全威胁高达60%,在这样不安全的网络基础上开展电子商务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很多商家不开展电子商务,很多网民不在网上购物,他们最大的担心是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这里既包括商家与客户没有面对面的确认,也包括对机密数据失窃的担忧。为此,一方面需要有商务活动所涉及的各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商务活动各方的身份认证;另一方面也需要对数据在传输和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保护。目前普遍使用的身份认证方式是证书认证方式。除以上这些与电子商务直接相关的安全技术之外,还有一些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如网络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各个层面上的安全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地关系到用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3.国内外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现状分析
3.1国外信用风险研究现状
国外信用风险的产生、防范、管理都处在了一个相对较高的阶段,其发展管理大致有以下几个阶段:1、1988年,银行由于受到当时的严重的负债危机影响,普遍发现并开始重视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和防范,这也是信用风险的诞生,最终诞生了《巴塞尔协议》。
2、1999年6月3日,巴塞尔银行委员会为对银行进行信用风险监督提供更为良好的选择,发布了关于修改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征求意见稿,该协议对银行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和建立监测信用风险的内部方法提供了更为现实的选择。
3、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些大银行认识到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关键金融风险,信用问题是银行客户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开始重视信用风险监测方面的问题,为更好的建立客户关系,减少客户流失,银行试图建立测量信用风险的相关模型。
4、1997年亚洲爆发了金融危机,至此以后,信用风险出现了新的变化,产生了一些新的特点,银行业及其他行业的损失不再单一问是题造成的,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一系列风险联合造成,由此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引起了各大银行及企业的重视。
随着现代经济的迅猛发展,整个社会对于信用的要求越来越高,伴随着信用分析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在国外信用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体系和制度。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而在国外已经处于较成熟阶段。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在庞大的消费者中超过90%的网上购物人员认为B2C商城上出现至少1种的诚信标识是很重要的,拥有诚信认证标识的更能给予网上消费者安全感;近75%的网上购物人员只会选择有诚信标识的B2C商城上购物,认为没有标识的商城会有信用缺失。
欧盟委员会为保证信用风险的控制曾经制定有关法律,禁止把个人有关信息往欧盟之外的不能符合欧盟对隐私信息保护规范的国家传播,因而建立了与他国贸易的隔阂,使得其他国家的企业难以进入欧盟的电子商务市场。在出现电子商务贸易壁垒后,为解决这一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美国商务部同欧盟委员会协调并建立了“安全港”框架,帮助他国企业满足欧盟对于隐私的要求,并促进能够进入欧盟电子商务市场。其实施的具体方式是美国商务部的联邦贸易委员会将需要进入欧盟电子商务市场的企业做出评核,并展示符合欧盟隐私信息保护规范的企业名单,再委托第三方的电子商务诚信评价机构做出信任评价,承认该企业的诚信机制符合标准并发出的授权诚信标示。
3.2我国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现状分析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我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商品交易量的增加、用户基数的增加,信用风险问题也不断出现,信用缺失问题严重。在2001年联合国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颁布了《电子商务签名法》。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状况及诚信问题严重。宋光兴、杨德礼把B2C电子商务市场信用风险划分为技术信用风险和交易信用风险,并认为目前B2C电子商务市场的信用问题主要集中在交易信用风险上。通过电子商务市场信用和传统信用的比较,他认为影响B2C电子商务企业交易信用的主要因素有企业信誉度、过往交易诚信度、消费者的个性、知识文化背景。他提出了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改进平台技术、建立虚拟社区等方式解决电子商务市场的信任问题。熊于宁把信用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道德层面,一个是制度层面,与国外注重制度不同,目前我国主要依靠道德来约束。他认为信用监督机制缺乏、评价体系存在严重漏洞、网上支付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自身素质较低等都造成了巨前信用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应该从建立信用制度机制法律、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逐步实行收费制、完善平台的监管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市场的诚信问题。岳鹤运用信用博弈分析了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的严重性:认为在单次博弈情况下网络的虚拟性增大了交易的不确定性,这样交易各方必然选择失信,而在重复博弈下,交易双方再次交易的概率大大减少,失信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尽管第三方干预可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严惩,但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全社会还未形成良好的诚信风气,缺乏有效的可操作性措施。为此他建议可以通过两种模式促使交易双方选择诚信,一是促使一次博弈向多次博弈转换,二是通过第三方干预增加失信成本来约束双方采取诚信行为。
4.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类型
图1 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类型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4.1商家环节产生的信用风险
B2C电子商务平台从是否直面消费者而言,可以分为平台型B2C和独立型B2C。平台型B2C一般是指传统线下具备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为了拓展新的销售通路,以此开展电商业务的行为,这类B2C更加重视销售额及利润指标,以扩大品牌线上及线下的目标用户群为目标。独立型B2C是网上购物系统区别于其它多用户商城性质的网上商城,独立型B2C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大型商场或商城一样,拥有自己的独立的店标、品牌,独立的企业形像。4.1.1技术风险
B2C电子商务发展中,产生的技术信用风险主要有以下几大方面:一、网上支付安全隐患。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指以计算机及网络为手段,通过第三方提供的与银行之间的支付接口进行的即时支付方式,用于资金流转。对于网上支付,当前的主流方式是通过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借记卡和支付卡等)这种支付工具,通过浏览器输入必要的支付认证信息,经发卡行认证授权后扣款完成在线支付。现阶段的支付风险主要存在有支付密码泄漏、支付数据被篡改、否认支付。一旦攻击者通过某种方式得到支付密码,可以轻易地冒充持卡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给持卡人带来损失。在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攻击者可以通过修改互联网传输中的支付数据。譬如,攻击者可以修改付款银行卡号、修改支付金额、修改收款人账号等,达到谋利目的并制造互联网支付事件。网上支付是一个通过商业银行提供的网上结算服务将资金从付款人账户划拨到收款人账户的过程。对于资金划出操作,若付款人否认发出资金划出指令,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对于资金划入操作,若商业银行否认资金划入操作,收款人将处于不利境地。二、网站自身的漏洞。网站漏洞主要集中在动态网页中,静态网站基本不存在什么漏洞。常见网站漏洞有sql注入和跨站点脚本攻击、上传漏洞、文本编辑器漏洞、网站目录及密码安全。随着编写Web应用程序的程序员也越来越多,相当一部分的开发人员在编写代码的时候水平和经验参差不齐,无法做到完全避免漏洞的产生,这给有心攻击商城网站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2012年10月30日京东商城充值平台出现漏洞,用户可以使用积分无限制兑换手机话费、游戏点卡、Q币、彩票等,给企业及消费者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京东商城损失金额巨大,达到2亿人民币,消费者恶意利用漏洞也将面临法律处罚。4.1.2信息风险
互联网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交互性,获取信息的途径也很多,往往会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出现。在B2C商家中由于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通过各种渠道所发布的信息也具有相对差异,这会导致消费者在掌握信息时会出现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在整个B2C电子商务活动中,电子商务企业可能处于保护隐私、获取高额利润、不愿承担交易亏损等原因而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再者电子商务企业,会出于尽可能的吸引大批客户的目的将企业相关材料、商品信息等资料中虚构、夸大能力作虚假信息发布。由于B2C电子商务企业的某些成员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处理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B2C商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背景和不同的利益要求,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当各自商家的利益与消费者出现利益冲突时,各商家自然会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行为,加之缺乏有利的监督与控制机制,因而容易出现隐藏应该公开的信息,或者提供歪曲信息等不道德的行为。比如签订舍约后,却有商家不认真履行甚至毁约,从而导致消费者整体利益受到损害。4.2中间环节产生的信用风险
4.2.1销售环节信用风险
2012年8月14日,京东CEO刘强东两条微博掀起电商争霸导火索,其后包括苏宁、国美等多家电商高层在微博中回应了刘强东,一时间电商行业硝烟弥漫,新一轮电商大战拉开序幕。随着当当、易迅等企业的“乱入”,正演变为整个国内电商行业的混战。消费者从中并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实惠,某些产品是在加价后再给出的折扣价、线上线下的产品不一致、商品缺货等问题严重。2012年9月,国家发改委认定电商价格战欺诈,需要严惩。2013年是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一年,双11当天淘宝天猫销售额达到350.19亿元,在接下来的电商市场上“价格战”打得火热,价格战一波接一波。电商之间竞争愈加激烈,而屡破新高的销售数据预示着背后庞大的市场潜力。但是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背后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不可避免。这场电子商务狂欢的背后,假货横行、消费陷阱、虚假促销、红利透支等诸多问题出现。价格战虽然增加了网上消费者的流量,但是给其线下的零售渠道的产品销售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对中高端的品牌厂家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电商在宣称直降直减时,可是也频频爆出偷涨、缺货等问题。电商企业都有采取欺骗手段、虚假的价格信息来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并没有从中受利,反而因为种种虚假信息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4.2.2物流环节信用风险
B2C电子商务最初在物流的选择上基本是通过第三方物流来送递商品的,而随着市场的需要,一些B2C电子商务企业选择了自建物流。所以目前B2C电子商务的物流基本就是两大类第三方物流和自建物流。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装备和技术水平还不高,使得在具体运作中造成服务的不规范,增加运行成本和交易成本,带来一系列信用问题。由于第三方物流不受B2C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往往会出现货物损坏、商品被调换、货物不能送达等信用问题。然而自建物流虽然受到企业自身的监管,但是整个物流环节中由于规划不合理,会出现物流囤积、包裹丢失、商品滞后等问题达不到所承诺的服务效果。4.3消费者环节产生的信用风险
降低流动性 |
拖延付款 |
抵赖交易 |
卖方 |
买方 |
图2 消费者环节产生的信用风险示意图
4.3.1拖延付款
拖延付款是指买方在得到商品之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付款项交付给B2C电子商务企业的行为。拖延付款有两个目的, 一个是以此作为同企业讨价还价的资本,以获得降价优惠, 降低自身的成本;另一个是通过简单的拖延,将资金用于其它的短期投资,以榨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再者就是买方丧失信誉,无法在做出的期限内完成应付款项。通常情况下买方会等到自动打款限期到来让系统打款,有的买方为了达到拖延付款的最大价值,不惜违背信用,申请额外的延迟打款。4.3.2抵赖交易
消费者一方对合同不满,可能在交易中抵赖。拒不承认购买合同的合法效力和相关条文。抵赖交易分为绝对抵赖和部分抵赖。绝对抵赖是指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不去承认所达成的合约,对已完成的的交易和还未完成的交易予以否认。部分抵赖是指对双方对所达成的条款内容中的部分协议不予以承认,期望能得到更多的对自身有利的合约内容。电子商务交易各方在交易完成时要保证不可抵赖性,在传输数据时必须携带含有自身特质、别人无法复制的信息,防止交易发生后对行为的否认。以做到对自己行为的不可抵赖及对行为发生的时间的不可抵赖。通过进行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可以避免对交易行为的抵赖,通过数字时间戳可以避免对行为发生时间的抵赖。4.3.3降低流动性
降低流动性其一是指买方在付款的时候,并不支付事先约定好的通货,而是以相对流动性较差的通货取而代之,甚至以别的商品来抵货款的行为。这种行为无形中增加了卖方的变现成本和交易成本,给整个商品交换过程的顺利完成造成了阻碍。其二是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不对称在电商企业的一种特殊反映。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更多的信息流动渠道开通,信息的供给大大的增加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需求,出现了信息泛滥。这时如果电商企业没有相应的信息处理方法,就会降低信息流动性:一方面企业强烈的市场信息需求面对的是大量泛滥的、不适用或无法采用的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对市场和技术信息有比较强烈的需求意识,但由于信息消费能力不足,影响需求意识转化为切实的需求行动。5.B2C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管理对策
5.1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因为网络信息是按一定规范建立的,只要掌握了之中数据编码格式,利用一定的手段可以修改数据信息,攻击者会利用黑客手段冒充合法用户发送假冒的信息或者截取信息,而用户却难以辨别。正规的B2C电子商务网站为了方便顾客记忆、访问和识别,会选择采用简单有特色的域名。有的采用和公司注册商标一致的域名,如戴尔(www.dell.com)。各大B2C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同网络安全服务商合作开发加强网络安全的软件或应用程序,规避虚假域名、钓鱼网站。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的措施主要从保护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保护应用服务安全和保护系统安全三个方面。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是为保护电子商务各个网络端之间系统的连通性、通信过程信息传输的的安全性。网络安全的重要因素包含以下方面:保密性、整体性、认证性和控制性。基于以上因素,通过以下措施可保护网络安全:
1、全面规划网络平台的安全策略。
2、制定网络安全的管理措施。
3、使用防火墙。
4、尽可能记录网络上的一切活动。
5、注意对网络设备的物理保护。
6、检验网络平台系统的脆弱性。
7、建立可靠的识别和鉴别机制。
保护应用服务安全,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中一些应用服务(如电子商务网站Web服务器、网络安全支付软件系统)所建立的安全保护措施。Web浏览器、网络安全支付软件系统、Web服务器在应用层上对电子商务支付结算信息包的加密,其中的措施有可能只是其中的一种代替,但是它区别于一般网络的应用服务安全保护措施。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应用层和网络层对于安全的级别要求最苛刻、最严谨,电子商务参与者应更加注重在应用层和网络层来构建各种安全措施。网络层和应用的安全有其特定地位,其安全业务可以涉及不可否认认证、机密控制等,所以电子商务参与者更应该加强它来解决电子商务应用的安全性。
保护系统安全,根据系统安全要求要从电子商务整体系统和网络支付系统两方面去进行安全保护。电子商务整体系统的安全是与网络系统、网络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各种应用软件等互相关联。网络支付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1、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安装软件中,如浏览器、电子支付软件、安全检查软件、购物沟通交流软件等,检查是否有漏洞,确保安全可靠。
2、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相辅相成,构建合理、便捷、安全的诸认证措施和数据流量监管审核措施,使系统具有最小的可被攻击行,对系统用户进行严格安全管理。
3、建立详细、规范的安全日志记录文件,以便在出现安全问题后查找原因、制定解决方案等。
5.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我国社会信用评价保障体系建设来看,到目前为止仅在我国少数行业有建立,极少行业在有具体详细的实施规则。更有不少企业尚未建立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严重的是信用管理部门在一些企业根本就没有设置。对客户信用状况,电子商务活动参与者不去重视,不去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在这样的情况下时常会发生错误地同客户达成合同对象,最终会引发视合同不顾或不遵循合同规定等事件的出现。因此,建立电子商务社会信用评价保障体系,是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措施,是加快建设信用社会的一个基本点。建立一个统一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及其信用风险的规避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建立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于电子商务活动参与者的信用都会有合理、完善的标准去评价。根据说评价出来的信用等级,电子商务活动参与者可以选择同不同等级的交易对象去达成不同的交易合约、选择给予或者去除相应信用等级不高的参与者的一些权限。信用体系的统一,使得消费者和企业都无从脱身于信用体系之外,完善的信用评价标准,可以客观公正的评价每个交易者的信用水准,而根据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得出的信用水准制定的相应交易规则。
目前在电商行业在卖家信用体系建设上已有一定成果,但是在买家信用体系建设上却不完善。针对买家信用体系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建立信用等级。
1.完善客户资料建立信用档案。目前买家除注册外所采用的昵称外,最多的就是绑定邮箱,其他有关客户信息卖方无从得知,在买家出现信用问题时无法合理解决。目前移动电话运营商在完善实名制度,电商企业可利用这完善客户手机绑定,增加客户信誉度。根据买家购物行为建立起信用档案,监测买家是否有信用丧失。
2.建立客户信用等级制度。从买家注册开始,给予一定的信用评分,在根据买家完善信息资料的程度追加信用分值。与此同时,应该监管客户在商城的活动,监测是否有信用丧失,在达到一定消费的同时,如果客户没有信用丧失,就追加信用分值。信用等级是根据买家在商家的购物行为评定的,由系统自动计算。购物次数越多,购物行为信用等级越高,无故拒收、无故退货等次数越少,购物信用级越高。购物行为信用等级会影响购物获得的成长值数量。购物行为信用等级越高,获得的成长值就越多。成长值=5登陆+购物金额+购物天数+10评价+20晒单-5无故拒收-5无故退货。
信用等级 | 成长值范围 | 信用期限 |
一级 | 0 | 永久 |
二级 | 1—1999 | 永久 |
三级 | 2000—9999 | 一年后扣除成长值1000 |
四级 | 10000—29999 | 一年后扣除成长值4000 |
五级 | 30000以上 | 一年后扣除成长值10000 |
3.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在建立起客户等级制度后,根据信用档案记录及客户信用等级开展有区别的特色服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享有不同程度的运费优惠、免费售后服务、商品预约、抽奖、优惠券、VIP服务、贵宾专线等优惠活动。对于丧失信用等级的用户采取黑名单制度,限制其享有优惠活动的力度。这能促进客户信用等级的提高,更加能建立客户粘度,增加企业盈利。
会员服务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运费优惠 | 满59免运费 | 满59免运费 | 满59免运费 | 满59免运费 | 免运费 |
售后服务 | 有偿 | 单免 | 单免 | 双免 | 双免 |
商品预约 | 不可享 | 特价商品除外 | 全享有 | 全享有 | 全享有 |
抽奖 | 无 | 无 | 无 | 一年2次 | 一年3次 |
优惠券 | 无 | 10—20元 | 20—30元 | 30—50元 | 50—100元 |
VIP服务 | 无 | 无 | 无 | 有 | 有 |
贵宾专线 | 无 | 无 | 无 | 无 | 有 |
5.3加快完善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目前所处的环境是蓬勃飞速的发展,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会因为发展的速度带来层出不穷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相关的成文法律法规,但新兴产业的兴起会造成法律的制定、修订和更新速度则相对落后,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是滞后的。面对复杂的电子商务环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呼吁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实施电子商务行业法律法规。而电子商务监管部门应在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配合下,借用发达国家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国情,尽快制定、完善、实施“电子商务合同实施细则”和“违法行为惩戒法规”等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对信息法律不断完善, 做到在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中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震慑交易违规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这种全新的交易方式繁荣发展。6.结束语
B2C电子商务是当下蓬勃发展的一种商务模式,也产生了许多的信用风险。B2C电子商务良性的发展需要很多先进观念、技术来解决信用风险。虽然目前信用风险在得到逐步遏制,但仍有许多是最近几年才产生的新的信用风险,并还在不断涌现出来。因此,B2C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信用风险的解决不仅需要电子商务企业遏制和解决,而且还需要消费者观念的彻底改变。相信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的稳定发展会逐步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降到最低。电子商务领域在日渐蓬勃的发展中,会逐步走向成熟化,进一步提高并改变人生的日常生活。
参考文献
[1] 姜蕾. 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管理[J], 财经论坛,2011
[2] 邱新泉. 电子商务风险与对策研究[M],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9)
[3] 徐大鹏,洪红,王超. 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研究综述[J], 学术研究,2011
[4] 郭基勤.浅谈电子商务下的信用问题,科技情报开发[J]与经济,2006
[5] 黄潇.浅析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建设[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2006(9)
[6] 陈素敏,赵悦品.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信用问题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8)
[7] 滕荣华,宫晓曼,顾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8)
[8] 郭基勤.浅谈电子商务下的信用问题[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1)
[9] 程梦来.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形成的系统动力机制研究[J].河南工业大学.2010(5)
[10] 何平.王士博,张金玲.浅谈信用风险管理,商业经济[J],2005(3)
[11] 李民.B2C电子商务的信用风险及防范[J],科技资讯,2008
[12] 王剑.论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及其对策[M],信息科技,2011
[13] 王万山.电子商务信用风险规制的政策选择[M], 商场现代化·商业IT,2004(12)
[14] 赵春燕.电子商务风险及控制方法研究[M], 信息安全,2010(7)
[15] 祝凌曦.电子商务安全[M].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16] 程少丽.浅谈国内电子商务现状及发展[M], 黑龙江省委党校文化科技基础教研,2010(4)
[17] 张显忠.浅析中国B2C电子商务中的信用风险及对策[J],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18] 李晶.电子商务安全防范措施, 安徽科技, 2010.4
[19]卞佳. 基于第三方平台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机制研究[D], 南京理工大学,2008
[20]孙祥,张硕阳. B2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风险来源与风险认知[J]. 管理学报,2005(2)
致谢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即将走过我的大学阶段,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一直都离不开老师、同学、朋友给我的热情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在此由衷感谢我的导师xxx老师给予我的悉心指导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同时也非常感谢我的同学们,无论生活还是学习中,都给予我很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