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是指依法律或合同规定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保险条款既要规定保险责任,又要规定除外责任。除了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保险关系人的故意行为,也能使得保险公司免除责任。保险与危险同在,危险事件的发生促进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保险法上的危险是指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已成为各国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环而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诈骗也随之猖獗,严重阻碍了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欺诈已被确定为当前对保险业盈利构成威胁的最大部分。(1)因而保险诈骗罪也受到广泛的关注。保险合同除外责任条款的规定可使保险公司在保险关系人的骗保骗赔行为发生后免责,保险诈骗罪的规定亦是为了打击侵犯保险公司财产的诈骗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本文旨在探索是否可以通过对保险合同除外责任条款的完善预防保险诈骗行为的发生以及对恶意的保险关系人进行惩罚,从而实现轻刑化。
引言
第1章 对保险合同之除外责任及保险诈骗行为构成犯罪之简述
1.1 保险责任概述
1.1.1 保险责任产生
1.1.2 保险责任确立
1.1.3 保险合同除外责任简述
1.2 保险诈骗行为构成犯罪之基本情形
第2章 对保险合同之除外责任之适用予以评述
2.1 保险功能简述
2.1.1 保险保障功能
2.1.2 保险理赔功能
2.2 保险合同除外责任适用前提及流程
2.2.1 除外责任发生前提
2.2.2 除外责任适用流程
2.3 除外责任适用后果
2.3.1 除外责任适用法律后果
2.3.2 除外责任适用社会效果
第3章 保险诈骗行为构成犯罪:刑法规制研究
3.1 保险诈骗行为构成犯罪之基本情形
3.2 保险诈骗罪共犯之刑法规制
第4章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和保险诈骗罪的价值位阶分析
4.1 保险诈骗行为人的利益得失分析
4.1.1 欺诈行为的成本
4.1.2 保险费的损失
4.1.3 信用损失
4.2 诈骗行为实施可能性分析
4.2.1 实施成本
4.2.2 除外责任的严格规定
4.3 完善除外责任条款
4.3.1 完善保险理赔机制
4.3.2 保险公司强制调查义务
4.3.3 加强行政监管和惩处
4.3.4 建立信用机制
4.4 用尽除外责任救济
4.4.1 “用尽...救济”原则
4.4.2 实现轻刑化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