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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方案

2021-11-10 13:05:56毕业论文186
上海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方案
(2018年9月10日审定,2021年6月12日修订)
 
 
为了做好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上海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上海开放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上海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申请人需在通过毕业审核后一年内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学校只接受一次申请。
学生申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必须修完行政管理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三门学位课程,即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经济学,且考试成绩均达到75分及以上。在本科学习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其他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免修免考课程视同成绩达标,不计入课程的平均成绩。学生在读期间,可多次参加课程的考试,以最高的一次成绩作为课程的最终成绩。
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须通过以下任一英语考试:上海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以上(笔试成绩合格)、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以上成绩或证书从发布或签发之日起至学士学位申请之日止四年内有效。
学生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以及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以体现学生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在答辩中表现较好;毕业论文成绩为75分及以上。毕业论文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在选题环节,要求学生将专业知识与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选题适当,有一定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二,分析研究方法基本正确,能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第三,论文选题观点正确,材料充分,数据可靠,论证比较有力,逻辑性比较强,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文字材料所必需的基础材料基本齐全;
 第四,符合毕业论文的其他各项要求。
 学院成立行政管理专业学位评定小组,由院长、系主任、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负责制定学位工作的具体方案,执行学校学位工作各项规定,指导和统筹分校系统的相关学位管理工作,受理有关学位申请方面的学生投诉等相关争议事项。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按照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毕业论文成绩按照以下标准评定:
优秀(90分及以上):能够很好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正确、综合、灵活地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论文中心突出、逻辑清楚、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论据充足、数据可靠、原始资料齐全、文字通顺;能运用科学方法对内容进行加工整理;对所研究问题有独到见解,创造性思维能力较强;在答辩中论述与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内容正确、重点突出,表述精炼。
良好(75-89分):能够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正确、综合地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论文中心突出、逻辑清楚、论据较为充足、数据和原始资料可靠、文字通顺;能运用科学方法对内容进行加工整理;研究具有一定创新性;在答辩中论述与回答问题内容正确、思路较为清晰。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等第,即75分及以上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及格(60-74分):能够完成毕业论文任务;能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毕业论文研究思路较清楚,论据、数据和原始资料可支撑论点、文字较为通顺;在答辩中论述与回答问题内容与论文相符,有一定逻辑性,无重大错误。
不及格(59分及以下):凡具有以下条款任何一项,都定为不及格。
第一,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缺乏理解,或在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
第二,毕业论文主要内容与专业无关或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较差;
第三,毕业论文缺乏逻辑性,层次不清,主要论据短缺,或论据、论点、结论不一致,原始资料残缺不全或主要数据失真;
第四,基本内容抄袭他人成果,或过多引用他人文献(文字查重率大于30%);
第五,答辩中对大多数关键问题未能做出正确回答;
第六,无故不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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