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文网继续教育考试安排内容页

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说明

2026-04-11 16:35:42考试安排158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华师〔2025〕18号)等有关规定,学校于2025年3月制定并印发了《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教学〔2025〕9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现就文件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

1.课程成绩要求

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平均成绩≥70分。

2.外语水平考试要求

须在学习年限内通过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需在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前取得):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425分(非英语类专业);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合格(非英语类专业);

●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课程(外语类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课程)统考合格;

●网络教育全国统考《大学英语》(B/C)≥80分;

3.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2025年9月之后获颁毕业证书者:须通过答辩且总评成绩≥70

分;

二、工作流程

上半年 下半年 工作内容

4月 10月 发布学位申报工作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自主申报。

5月 11月 各教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召开学位评审工作会议,并形成学位授予初步意见。继续教育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后报送学校本科生院复核,提请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6月 12月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报送材料并作出学位授予决定,官网公示拟授予名单。

7月 次年1月 印制学位证书并通知学生领取。

三、重要补充说明

(一)课程平均分计算规则

1.不计入平均分:分数栏标注 “免修”“免考”的课程;

2.补考成绩:成教生补考科目按60分计算;

3.自考成绩:含加考、选考及毕业论文成绩,同一课程取最高分;

4.非百分制成绩折算规则(2023年夏季起执行)。

原始成绩 折算为百分制

++/满分 100

+4/优秀 95

+3/良好 85

+2/中等 75

+1/及格 65

(二)学位外语考试语种

非外语类专业:英语;

外语类专业: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

(三)申请时效

须在毕业证书落款日期6个月内且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提交申请,逾期、放弃或未通过者不再受理。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日

再来一篇
上一篇:上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