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分部、教学点:
为切实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进行。在毕业论文(设计)启动前,继续教育学院学历办将组织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审核人,针对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和操作流程进行在线培训。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26年5月修订版),请于5月22日之后自行下载,下载网址:https://cce.shu.edu.cn/xljy/zlxz.htm。
1.指导教师的配备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应选派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如外单位课题,也可聘请外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分部(教学点)必须指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明确教学要求和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2)指导教师所指导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教学(工作)或研究方向相关。
(3)原则上1名指导教师当学期指导学生总数不能超过10人,少数量大面广的专业,最多不超过15人。
2.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及集中指导
各分部(教学点)在6月上旬前,按专业或学科大类组织两次集中讲座,对毕业论文(设计)提出具体要求,分配指导教师,辅导学生选题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及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3.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含选题、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初稿及定稿、查重检测和评分评价环节)。指导教师应及时联系所指导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指导工作,可通过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网络、电话、视频等信息技术定期开展线上和线下交流,指导和督促学生进行文献查阅、过程指导和论文撰写等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
4.查重检测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须查重检测,定稿检测总相似比不得超过30%,否则论文成绩不及格。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学生在初稿和定稿阶段各有一次免费机会,超出次数需自费检测。
5.答辩、评阅和评分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6年仍然实行全员答辩,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入评分(百分制)和评语。拟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须答辩获得优或良(即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毕业论文定稿检测总相似比不得超过20%。
(2)请各分部(教学点)在答辩前一周上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安排,学院将组织专家随机抽取参加旁听答辩。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时间节点由各分部和校外点管理办公室设置把握,并且具体时间安排和实施由指导教师把控,各环节初步安排如下:
| 时间 | 学生 | 指导教师 | 要求 | 备注 |
| 6月上旬前 | 参加动员及辅导讲座 | 分配指导教师,师生交换联系方式 | 各教学点按专业或学科大类,组织两次集中辅导讲座 | |
| 6月中旬前 | 选题(指导教师提供) 或学生自行申报课题 |
审核指导 | 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国家立德树人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题应立足于所在专业领域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 指导环节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 审核人由学历办统一配备 |
| 7月中旬前 | 提交任务书 | 审核指导 +审核人可一并审核选题和任务书 |
论文(设计)工作量饱满,写作进度安排合理,能够按时完成 | |
| 7月底前 | 提交开题报告 | 审核指导 | ||
| 8月中旬前 | 提交中期检查表 | 审核指导 | ||
| 9月中旬前 | 提交论文初稿、检测 | 审核指导 | 学生在线提交检测 | |
| 11月初前 | 提交论文定稿 | 审核指导、检测 | 指导教师在线提交检测 | |
| 11月上旬前 | 全员参加答辩 | 答辩、评阅 | 成立答辩小组 | 线下答辩; 线上评分评价; 评阅教师和答辩组长由教学点分配设置 |
| 11月中旬前 | 指导教师录入评分和评语 评阅教师录入评分和评阅意见 答辩组长录入评分和答辩意见 +审核人审核成绩 |
评分标准见《指导手册》 |
毕业生论文(设计)纸质材料应交所在教学点保存,含:
1.成绩评定书一式三份(一份归入学生档案,一分归入学校成绩档案,一份留存于学生所在教学点)。
2.毕业生论文(设计)打印稿一份。毕业论文(设计)的终稿格式应根据《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2026年5月修订版)“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装订要求”进行排版、打印和装订。
四、其他要求
1. 根据《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规〔2021〕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二),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对抽检不合格或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经查实后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 请各分部(教学点)严格按要求及时间安排部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 请指导教师严格把控论文质量,杜绝抄袭、剽窃、买卖和代写行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审核查验,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