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工作及存档材料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新疆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稿)(新大教字[2010]31号)》文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和学生实际,大小适中。请各学院重新复查2017届毕业生论文(设计)选题,结合学校专家选题审核意见对不合适选题进行修改。
3、严格控制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指导学生数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请及时调整。
4、按文件规定规范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及答辩评议表,内容完整,评语恰当,成绩合理规范,评语与成绩相匹配。
5、要求各学院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两周对2017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国知网重复率检测,要求重复率不能大于30%,各学院要进行重复率检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并留存原始查重报告及数据资料。
6、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字数严格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应不少于8000字或8000字篇幅的内容,语言类专业论文篇幅不少于5000字。
7、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必须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中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进行排版整理,单独成册,按期提交、留存。请各学院务必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工作细则(附件)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二、实验(实习)工作规范
1、学院实验(实习)工作务必按照《关于印发《新疆大学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试行)》等实践教学管理文件的通知》(新大校字〔2005〕171号)要求执行,所有实验(实习)须按照本科生培养计划按期实施,实验(实习)应按照该实验(实习)大纲内容组织实施,应按大纲要求学时数完成实验(实习),不得随意压缩、削减学时和内容。
2、学院应提供规范实验(实习)报告册,每个学生单独成册,应留存所有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以供检查。
3、所有学生应按规范填写实验(实习)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内容进行批改并给出合理批改意见及分数,并根据学生实验及报告情况给出该实验(实习)成绩。
4、一门实验(实习)课程完整备查材料应包括:实验(实习)课程大纲(计划)、学生成绩单、整班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册(学生实习报告需附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表)。
5、各学院从本学期起必须保留所有本科生实验(实习)报告、各门实验的实验记录册以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