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校声誉,保障考生权益,现就我校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助学招生工作声明如下:
一、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学院)是我校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助学教育和各类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官方网址:http://cjc.yzu.edu.cn/;微信公众号:扬州大学继续教育(yzdxjxjy)。
二、扬州大学继续教育所有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招生材料,均由我校继续教育处(学院)归口管理,统一印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发、套用我校继续教育招生宣传材料及其样式。
三、扬州大学授权经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的校外教学站点,依照扬州大学继续教育招生简章,协助开展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招生宣传与生源组织工作。扬州大学校外教学站点设置情况,请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询。
四、扬州大学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向自考助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所有新生须到扬州大学相关校区现场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通过扫码注册“农行掌银”,自行将学费缴纳至学校指定账户,学校出具收费电子发票。有关通知书样式,请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询。
五、扬州大学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学校仅向继续教育学生收取学费,不收取录取费、证书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询。
六、扬州大学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开展本校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对任何假冒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学院)名义,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损害学校办学声誉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登录扬州大学继续教育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准确信息,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辨识能力。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类似“包过”“轻松毕业”等招生广告,均为虚假宣传和不实承诺。遇到假冒扬州大学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的行为,请立即向我校举报。
八、扬州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514-87991365(高等学历继续教育)、0514-87971647(自学考试);举报电话:0514-87971648。
特此声明
扬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