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符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的条件,无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本人认可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逐项如实填写本表数据。
二、主要参加者指除项目申请人之外的项目研究方案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与子项目负责人等,人数不得超过8名。项目顾问不能列为项目组主要参加者。
三、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表中有代码的请直接填写代码,无代码的填写文字。
2.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3.工作单位: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4.担任导师:系指申请人本人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情况,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其中:A.博士生导师 B.硕士生导师 C.未担任导师
5.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宜以第一时间能够收到的联系地址为准,包括路名、村名、弄号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手机号码:填项目申请人的手机号码。
7.主要参加者:应填写真正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申请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8.预期成果: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和研究报告的,填入“A”和“B”。
9.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10.项目管理单位意见:各部门盖章均应为公章。
四、装订和提交要求
1.本表报送一式两份。请用A4纸双面印制,于左侧装订。装订不规范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需单独装订。请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一式两份。
3.申请表及论证活页纸质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缺项的视为提交未完成。
4.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5.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号楼125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2。
项目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符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的条件,无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本人认可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守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逐项如实填写本表数据。
二、主要参加者指除项目申请人之外的项目研究方案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与子项目负责人等,人数不得超过8名。项目顾问不能列为项目组主要参加者。
三、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表中有代码的请直接填写代码,无代码的填写文字。
2.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3.工作单位: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保持一致。
4.担任导师:系指申请人本人担任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情况,请选项填写,限报1项。其中:A.博士生导师 B.硕士生导师 C.未担任导师
5.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宜以第一时间能够收到的联系地址为准,包括路名、村名、弄号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手机号码:填项目申请人的手机号码。
7.主要参加者:应填写真正参加本项目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申请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8.预期成果:预期取得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和研究报告的,填入“A”和“B”。
9.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注意小数点位置。
10.项目管理单位意见:各部门盖章均应为公章。
四、装订和提交要求
1.本表报送一式两份。请用A4纸双面印制,于左侧装订。装订不规范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需单独装订。请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报送一式两份。
3.申请表及论证活页纸质材料提交至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材料缺项的视为提交未完成。
4.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只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
5.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号楼125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2。
一、数据表
| 项目名称 | |||||||||||||||||||
| 研究领域 | A 高等教育B 职业教育C 成人教育 D 基础教育 E学前教育 F综合 | ||||||||||||||||||
| 学科分类 | 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体育卫生美育I.民族教育 J.国防军事教育 K.教育史 L.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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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研究专长 | |||||||||||||||||
| 最高学历 | 最后学位 | 担任导师 | |||||||||||||||||
| 工作单位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手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主 要 参 加 者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 研究专长 | 学历 | 学位 | 工作单位 | |||||||||||
| 预期成果 | A. 专著B.研究报告C. 论文 | ||||||||||||||||||
|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预计完成时间 | 年月 | |||||||||||||||||
| 序号 | 成果名称 | 著作者 | 成果形式 | 发表刊物或出版社 | 发表或出版时间 |
|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 类别 |
批准 时间 |
批准 单位 |
资助总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结项等级 |
|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 类别 |
批准 时间 |
批准 单位 |
资助总金额(万元) |
| (1)选题依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项目相对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2)研究内容:本项目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3)思路方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4)创新之处: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5)预期成果: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6)参考文献:开展本项目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限6000字以内) |
| (1)学术简历:项目负责人的主要学术简历、学术兼职,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贡献等。(2)研究基础:项目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等。(3)承担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4)与已承担项目或博士论文的关系: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须阐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项目的联系和区别。(5)条件保障:完成本项目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限2000字以内) |
七、预期研究成果
| 主 要 阶 段 性 成 果 |
序号 | 研究阶段(起止时间) | 阶段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承担人 | ||
| 最 终 成 果 |
序号 | 完成时间 | 最终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预计字数 | 参加人 | |
| 内容: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报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报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
| 推荐专家(签名)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
| 推荐专家(签名) 专业技术职务: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
九、经费预算表
| 支出范围 | 类型 | 金额(元) | 基本测算说明 |
| 直接费用 | 设备费 | 需含测算明细 | |
| 业务费 | |||
| 劳务费 | |||
| 直接费用占比(%) | |||
| 间接费用 | 间接费用小计 | ||
| 间接费用占比(%) | |||
| 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合计 | |||
1.经费预算应当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沪教委科〔2023〕53号)的规定填写。
2.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3.间接费用的金额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40%。
十、项目单位信息
| 项目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银行账号: 开户行: 项目单位负责人: |
1.项目单位须与项目经费拨入单位一致,且与公章一致,切勿使用简称。
2.项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十一、经费管理
| 承诺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如实填报,严格监督课题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保证课题经费单独立户,专款专用,不挤占和挪用课题经费,在课题结题时提供课题经费使用明细单。 财务部门公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十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本单位完全了解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认可项目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意上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 日 |
| 本单位完全了解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保证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认可项目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意上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