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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学士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

2026-04-11 09:20:37毕业论文136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学士学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提升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是全面落实培养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全面检验。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确保学士学位授予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到相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第四学期(高起本学
生应当在第九学期)向教学点提出申请;
(二)教学点汇总学生申请情况,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
(三)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专业遴选、分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通知教学点;
(四)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召开开题会议,就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进行强调和明确;
(五)教学点将指导教师与学生对接方式通知学生,督促学生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确保指导渠道畅通;
(六)指导教师向学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开题一周后,指导教师将指导信息表反馈给继续教育学院,包括商定的论文题目、学生联系方式等信息。开题一个月后指导教师反馈学生指导信息表,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反馈信息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进行督导。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初稿,并逐步修改、完善。教学点应当经常督促学生进度,促使学生按时完成撰写任务;
(七)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和查重报告;
(八)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将定稿、查重报告和评定表一并交予继续教育学院;
(九)继续教育学院对定稿进行形式复审,安排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答辩秘书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答辩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十)学生依据答辩意见修订后形成终稿,经指导教师 审定后,交电子版交予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统一按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十一)继续教育学院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查重,复制率低于15%的授予学士学位;复制率高于15%的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西安邮电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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