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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模板:关于打击借婚姻索财的陋习及避免彩礼水涨船高、死灰复燃的建议

2026-04-07 18:10:55职称论文145
政协委员提案模板:关于打击借婚姻索财的陋习及避免彩礼水涨船高、死灰复燃的建议
 
民进XXXX委员会委员、XXXX务所主任XXXX反映:彩礼是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订婚时,男女双方父母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我国新婚姻制度一向坚持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索财。在解放初期,对于借婚姻索财的打击力度是强大,如果发生高价彩礼或媒婆恶意撺掇索要高价彩礼时,群众会采取游街示众批斗等方式予以打击,取得良好效果,高价彩礼风气得以遏制,说明人们对高价彩礼深恶痛绝。近年来,有些地方对彩礼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措施有所懈怠,高价甚至天价彩礼现象死灰复燃。全国范围内的高彩礼地区也在不断增多,比如东北地区的彩礼能达到10-12万、华北地区有6-16.8万、华中地区有6-15万、华东地区则为6-20万。而像西北、西南地区的彩礼数额相对较低,在3-8万元左右,其中重庆和四川出现了0元彩礼的现象。关于高价彩礼的问题,很多地方愈演愈烈,在上个月的媒体报道中,甚至出现了不给50元万元彩礼就把姑娘强行拉走的情况。
一、打击高价彩礼的重要性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众多农村青年选择到城市发展,把农村的一些观念也带进城市,过去普遍存在于农村的彩礼陋习也在城市中不断蔓延,很多年轻人想结婚而结不起婚,年轻人结婚除了有房、有车、有存款这些必要条件外,还要面临“高额彩礼”这一难关,所以很多年轻人在结婚面前望婚兴叹,止步不前。这也是导致结婚年龄提高、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高价彩礼这种陋习,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从而提升当代年轻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当前彩礼习俗存在的问题
(一)某些政府部门对高价彩礼现象听之任之,打击力度不够。
实践中,很多地区对高价彩礼的打击力度明显不够。在有的离婚退还彩礼案件中,男女双方结婚时间短,男方因结婚给付给女方高达10万元、20万甚至50万元,大部分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原本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婚后,女方稍不顺心便提出离婚,但却拒绝退还彩礼。对于借婚姻索要彩礼的现象,有些政府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错误地认为是民事纠纷,民间习俗,更没有相关的治理措施。男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彩礼及三金,诉诸法院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
(二)法院判决彩礼返还力度不够
对于退还彩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予以支持的情形,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院为了照顾女方或平衡双方,对退还彩礼的诉请基本上不会全部支持甚至不支持,这显然纵容了高价彩礼恶习。虽然部分地方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或指导意见,但很多法院对涉及婚姻彩礼的审理标准并不统一,往往把彩礼与赠与混为一谈,甚至将高达几千元、数万元的改口费认定为赠与,动辄数万数拾万的三金四金首饰也认定为赠与,作出的判决对打击借婚姻索财的法治目标相差甚远。由于对彩礼返还支持力度不够,实践中出现了男方通过私力救济,以身犯险,通过非法手段拿回比法院判决多得多的彩礼钱,这是对司法权威不信任的必然结果,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三)网络婚恋平台、黑媒人等媒介组织假借婚姻骗取彩礼、暴力追索彩礼等刑事案件不断增加。
目前,还有一些女士或者团伙作案,以网络婚恋平台为依托,假借结婚骗取男方彩礼,等骗取成功之后,便会上演“仙人跳”,逃之夭夭,最后造成受害者经济、精神双损失,有些受害人不甘心受损却投诉无门,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就通过人肉搜索、网络辱骂等网络暴力或者采用非法拘禁手段追索,这不仅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还有可能造成诈骗、抢劫等等的经济或刑事犯罪经常发生,这种恶习愈演愈烈。
(四)婚姻媒介组织管理混乱,助长高价彩礼。
高价彩礼现象出现死灰复燃,除了政府相关部门措施不力,司法部门审判偏差外,与网络婚恋平台、黑媒人等婚介组织的非法操作不无关系。实践中,大量媒人对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煽风点火,恶意渲染高价彩礼,从中抽取利益。导致高价彩礼攀比心理节节高升。
三、解决建议及对策
(一)加大舆论宣传,政府及时介入。
破解“天价彩礼”这一难题非朝夕之功,需要长期宣传引导,逐步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应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大力提倡婚事简办,鼓励集体婚礼、公益婚礼,同时可以开展“推高彩礼不可取,伤风违法害子女”等普法宣传教育。针对个案事件应及时介入解决,比如在前阵子的“50万彩礼纠纷”事件,因男方拿不出50万元彩礼,女方被亲属强行拉走殴打,男女方相恋5年,却因女方家长要求50万元彩礼无法相见,这无疑违背公序良俗。公安机关以及银川市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及时介入,使得问题妥善解决。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因天价彩礼导致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对不良事件的发展有遏制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高价彩礼,也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转变传统的嫁娶观念,树立良好的婚姻观。
(二)出台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地方指导意见,禁止高价彩礼。
 当宣传教育作用不明显时,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而言,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对高价彩礼进行严格规范。法律具有强制性,只有将规范彩礼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让更多的人遵守。在地方层面,建议出台相关打击彩礼和假借婚姻索财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可以在数额方面对彩礼予以规定,明确限定数额。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积极参与到规范彩礼的行动当中,通过采取强硬措施来打击高价彩礼。法院在裁判中亦应依法裁判,遏制天价彩礼。   
(三)加大对假借婚姻骗取彩礼涉刑案件的打击。
随着我国防诈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诈骗类案件数量较以往少了许多,但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手段翻新,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农村单身大龄男性急于结婚的弱点,以要彩礼、红包等方式实施诈骗,非法获取大量钱财。故应加大对此种类型的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此类犯罪案件的处罚,同时曝光犯罪分子所采取的手段特点,让婚姻诈骗消灭于萌芽。
(四)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婚姻媒介管理。
加强打击力度,对婚姻媒介规范管理。可通过建立台账来进行统一管理,并以红白理事会为载体进行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签订杜绝高额彩礼承诺书,提倡免费牵线,凡渲染高额彩礼行为的“媒人”,一经发现,可以取消其“媒人”资格,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打击职业婚姻介绍人员对高价彩礼推波助澜、索要高额介绍佣金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婚诈骗、彩礼纠纷等案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良社会隐患。
打击高价彩礼不仅需要部门联动,公检法行动,更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村委会、居委会组织可以通过不定期举办宣传活动等形式,让社区村民居民共同参与到抵制高价彩礼的活动当中,让身边的每一位居民都了解到高价彩礼的危害,同时也可以起到自我纠正的作用。此外,应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涉及彩礼纠纷的矛盾化解在第一线,通过劝导、普法的形式让大家认识到高价彩礼的危害性,从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谐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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