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教育质量督导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2次,抽检对象为本年度拟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抽检论文原则上应覆盖所有站点和学习中心本科层次全部本科专业,新专业抽检比例适当增加。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
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学术诚信等进行考察。
第六条 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分委会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照专业及学科特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对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
第八条 继续教育学院利用专业检测软件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查重,检测结果作为专家判断学术不端行为的评审参考。
第九条 每篇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评议要素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进行评议。如2位评阅教师的评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论文成绩评定为通过。如1位评阅教师的评分在60分以下,论文成绩评定为未通过。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报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小组。
第十一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评定成绩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的论文,不予授予学位。
(二)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院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取消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格。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学院保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学院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按照《中国传媒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复核管理办法》,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个人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学院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参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制定,由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议要素 |
否决性指标 | 政治方向 | 有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
学术诚信 | 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 |
选题意义 (10) |
选题目的(5) |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 |
研究意义(5) | 面向所在专业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 |
写作安排 (15) |
文献调研(10) | 综合分析国内外文献,追踪本领域研究现状或行业动态,能支撑该论文(设计)的选题。 |
进度安排(5) | 时间进度安排合理,工作量饱满,写作形式符合专业特点和选题需要。 | |
逻辑构建 (20) |
层次体系(10) | 体系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
逻辑结构(10) | 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达到所在专业领域要求。 | |
专业能力 (35) |
综合应用知识能力(10) | 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过程,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 |
分析解决问题能力(15) | 研究方法合理,论证分析严谨,数据记录规范,能体现一定的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 | |
创新能力(10) | 阐明了新观点,或将经典理论创新性应用,或阐释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 |
学术规范 (20) |
行文规范(10) | 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 |
引用规范(10) | 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