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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公安大学毕业论文)

2021-11-15 20:40:28毕业论文191
论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公安大学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公安机关作为一种司法力量与行政执法力量,承担成社会稳安,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同时,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于公安机关的服务性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新时期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展开研究,对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的背景,服务内容以及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服务性职能;和谐社会;为人民服务
 
 
 
 
 
 
 
 
 
 
 
 
 
目录
1.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概述. 2
1.1.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背景. 2
1.2.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内容. 2
1.2.1.救助服务. 2
1.2.2.行政管理服务. 3
1.2.3.纠纷调解与社区帮教服务. 3
1.2.4.其他服务. 4
2.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服务性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4
2.1.基层公安民警角色定位不准. 4
2.2.基层公安民警公共服务缺失. 4
2.3.基层公安民警管理力量缺乏. 5
2.4.基层公安民警服务方式方法单一. 6
2.5.警务运作机制不成熟、不完善. 6
3.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改进措施. 7
3.1.端正服务理念,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7
3.2.坚持以人为本,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营造良好群众基础. 8
3.3.提高服务本领,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奠定坚实根基. 8
3.4.创新工作机制,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9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0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其职能也必然发生相应的转变,尤其是基层公安民警服务职能履行方式的改善,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都有重要的意义。
1.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概述
1.1.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背景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己经使得我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大大改观,个体意识迅速觉醒,人际关系也由改革前的相对简单走向复杂化,等等。人民群众也对公安机关,尤其是基层公安民警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基层公安机关的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调整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方式,确保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层公安民警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从社会公众的视角审视基层公安工作,以公众安全需求引导适应社会发展的警务机制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只有这样,公安机关刁‘能担当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顺利转型的角色,才‘能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有效发挥自己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1.2.基层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内容
1.2.1.救助服务
    救助服务包括报警服务、求助服务。报警是群众在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向公安机关寻求救助的行为。求助是群众在自身或他人遇到困难或险情时,向社会寻求帮助的行为。在群众眼里,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因此,他们在寻求帮助和保护时,往往选择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派出所,基层公安民警作为基层公安机关职能的具体实施者,理所当然要执行求助服务的职能。
1.2.2.行政管理服务
行政管理服务是指基层公安民警通过户口、出入境、交通等行政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有序的服务。为群众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各类出入境证件等是基层公安民警的一项重要职责,基层公安民警在依法办证的同时,不断开展多种便民利民的措施,以方便群众。如公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二时间,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七条也对民警力一便群众作出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1.2.3.纠纷调解与社区帮教服务
纠纷调解服务是指基层公安民警凭借职业威严和个人威信,根据客观事实,对辖区内各种纠纷直接进行规劝、调解,而非通过法律手段,使矛盾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共识的过程。这种服务同治安纠纷调解是不同的,它完全是通过基层公安民警的个人魅力来完成的,其服务性特征也更明显。基层公安民警可以通过日常工作中建立的个人威信,依托社区群众组织,优化使用社区资源,积极协助社区建立维权办公室、纠纷调解中心,有效地消除潜在的治安隐患,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社区帮教服务是指基层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配合,本着“教育、挽救”的原则,积极帮助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安排劳动和生活,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树立他们改过自新的决心,以和谐促帮教,以服务促管理的服务措施。
1.2.4.其他服务
除上述服务以外,人民警察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信息、技术,经常主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教育等服务,尤其是社区民警,可以利用与群众“面对面”接触的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群众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意见。
此外,人民群众基于对公安民警的信任、期待,往往向公安民警提出一些其他服务要求,比如问路等。
2.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服务性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2.1.基层公安民警角色定位不准
一是缺乏角色转换的自我意识。广大公安民警缺乏对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的理念认知,在公安行政管理尤其是社会治安防控方面仍习惯于扮演“管理者”,维持着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构形象,开展工作沿袭传统的检查管理,在追求价值实现的过程中,部分民警又往往过分“强调自我”,工作讲实惠,付出讲报酬,缺乏市场条件下的角色转换意识。
二是缺乏社会化的发展意识。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一专业化建设,但是社会化的发展意识淡薄,尽管唱“独角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仍然忽视社会公众的需求,缺少系统的组织和发动社会资源投入治安防范,导致治安防控社会参与程度和建设水平偏低。
三是缺乏市场运作的主体意识。各级公安机关过多依赖于行政方式推动公安工作,缺少主动运用市场力量发展防范资源的意识,虽然警力配备已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需要,但仍习惯于坐等政府投入,导致治安防控产业化难以真正有效的推动。
2.2.基层公安民警公共服务缺失
受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专政职能的影响,不少民警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暴力机构,其作用就是打击犯罪,重打击、轻服务,把打击和服务完全割裂开来,而且很多公安机关在综合绩效考评中,仅把刑事、治安案件发破案率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似乎打击职能发挥的高低是评价工作好坏的唯一尺度。在这种错误的意识下,一些基层公安民警把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破案率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而对群众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尤其是对自谋职业者、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社会人”、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存在缺失现象,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引起社会不满。
以邢台市为例,2009年,邢台市政府下发《关于搞好乡镇街道规模调整工作的通知》,对全市17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区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由原来的183个减少到117个,平均人口由4.7万增加到7.2万,这无疑给基层公安民警,尤其是农村派出所民警带来新的挑战。比如,南宫市乡镇由原来的21处撤并为12处,平均人口由4.6万增加到7.5万,农村派出所工作半径进一步加大。民警驻农村的时间平均每周仅有二、三天,警察服务在农村缺失、效能低下局面进一步加剧,致使许多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安全服务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2.3.基层公安民警管理力量缺乏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群众有事拨打“110”的意识越来越强,非警务性的求助报警明显增多。他们不仅仅是在受到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时候希望得到警察的帮助,为他们主持正义,而且更希望在遇到危难紧急情况和不便时,警察能及时给他们提供救助。也就是说,老百姓心中的警察形象,不仅仅要是违法犯罪分子的克星,而且要是危难时刻显身手的英雄,是稳定秩序的守护者,公共安全的保护神和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者。
如此在实际工作中,就形成了人民群众对民警的高期望值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之间的差距。每当群众遇到困难求助,公安民警虽倾尽全力仍无法达到群众要求,此外,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碰到一些案件、事件的办理与经费保障的矛盾。比如,刑事案件中抓捕罪犯、抢救伤员过程中经费的来源,先期处理交通事故中伤员住院费问题,等等。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出现了此类事情最好不管,管了也不必太认真、太负责的思想。这又有悖于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不好将失去民心,违背民意,以至使公安工作寸步难行。
2.4.基层公安民警服务方式方法单一
有些民警服务方式方法比较陈旧老化,手段比较单一缺乏,“管理就是收费,管理只是发证,服务就是改进服务态度”的皮毛化、浅层次管理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则管理素质低下,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仍以管理者自居,缺乏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思想上没有真正形成服务者的概念,工作中耍特权、抖威风,说话没有轻重,态度冷漠生硬,甚至“吃、拿、卡、要”,使群众失去信心,以至于在警察寻求群众协作的过程中,也面临着群众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更有甚者,一些基层单位出现脱离群众搞单纯专业化的倾向,过分依赖现代化的警务设备、技术,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上技术、上手段,完全依靠技术手段来办案,这样不仅脱离了群众,失去了依靠,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反而会降低实际效能。
2.5.警务运作机制不成熟、不完善
一是各工作类型之间协调机制不畅。基层派出所中的社区、治安、巡控三方面之间仍缺乏充分的协调与配合,在打击、防范、管理方面尚未形成“一盘棋”思想,工作衔接脱节现象仍有发生。二是现行巡控模式造成警力不足。110工作存在许多非公安职责的报警,而几乎所有的警情都由所在辖区派出所来处理,基层公安民警出警多,还存在着处理难、群众不理解的情况。同时,因城中村改造、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出警占一定比例,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警力的紧张。以南宫市某城区派出所为例,全所治安民警和社区民警共22名,除去女民警、50岁以上民警,业务能力强、真正全身心投入日常警务工作的仅有9人,占派出所警力的40%。9人中每天还要有2人参加治安巡控,加大了派出所的整体工作压力。就城区范围来看,每个派出所都采用这种巡控模式,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不能产生最大效能。三是社区警务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有效。社区警务基础工作还不到位,特别是民警对社区的熟悉率不高。工作仍限于记台帐、查场所、查户口,尤其是社区民警不固定,下社区时间不够。
3.公安机关服务性职能改进措施
3.1.端正服务理念,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广大民警在执法观念上,主动变革,创新理念,正确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
一是大局和职能的关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要求,紧紧围绕“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社会政治责任,把公安工作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谋划,全面发挥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要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履行职能的积极性,努力为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的治安环境,安全的生产环境,公正的执法环境和优越的发展环境。
二是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诸多方面的管理职能,如交通、人口、场所、物品、出入境等等职能。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目的是为保障公安机关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服务广大群众。管理是为服务,公安机关管理过程,实质是也是服务的过程。
三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念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克敌制胜、取得革命和建设伟大胜利的重要法宝。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警察与群众的关系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是鱼和水的关系。基层公安民警只有真正牢记这一点,刁一会真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
3.2.坚持以人为本,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营造良好群众基础
要改变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初期把服务经济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改进服务态度、改进服务形象、推出文明用语等浅层次的认识和做法。要坚持公平、效率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确立为公安机关服务的最高准则和永恒主题,切实维护和促进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例如,在社区警务的具体工作中,基层公安民警要时时、处处、事事从群众利益出发,尽可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警力如在规模较小,治安平稳的地区,实行一区一警在居民相对集中、治安相对复杂或居民区与商业区交错的地区,实行一区两警在规模较大、居住人口和治安复杂的地区,实行一区多警。可以针对性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防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严打整治”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消除治安乱点,净化治安氛围,维护治安秩序按照分层次人口管理原则,梳理排摸出如刑释人员、社会不良青少年等“社会人”中易违法犯罪的重点人员,及时跟进重点帮教、高危管控等措施,严格落实管理,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其活动轨迹的调查掌控及加强对出租房、旅馆、网吧等的阵地控制等专门工作,及时发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实现工作方式由“吏治”行政向法治行政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也必将由吏治型向法治型转变。基层公安民警要切实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指令来开展工作的习惯,转而依靠法律手段依法进行管理。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紧紧抓住约束公权这个依法行政的核心,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对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权力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现象出现。对此,公安机关就应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公安队伍,为社会主义建设、为服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3.3.提高服务本领,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奠定坚实根基
掌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既要掌握过硬的业务知识,又要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也要广泛涉猎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基层公安民警要处理的问题多种多样,没有丰富的知识储备,缺乏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些问题就很难解决,即使解决了也不一定令群众满意。因此,掌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是基层民警发挥服务职能的前提条件。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基层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甚至流血牺牲,人民群众还是不满意,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做到热情服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一方面,当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时,人民警察既要迅速出警,打击违法犯罪,又要热情主动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实践证明,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了,群众对人民警察的工作理解了,即使有的案子破不了实际上破案率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人民群众仍然会支持警察的工作,对警察的工作表示满意。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当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各种事情时,基层公安民警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基层公安民警平时一对待群众态度的好坏,办事效率的高低是群众满意与否的关键所在。
3.4. 创新工作机制,为改善履行服务职能方式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现有警力编制不变或略有增长的情况下,要将有限警力科学投入,规范运作,发挥其最大效益。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难看到现有警种过细、过密设置,机构纵向上层层重叠,人员冗长多,呈现逐渐扩大之势横向上部门林立,一一对应,“头重脚轻”现象凸现。同时,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都要求建立在各项基层工作基础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民警负重前行。这样,一方面一线基层民警捉襟见肘,疲于应付另一方面,一定比例的机关警察信手拈来,人浮于事。因此,必须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对现有警务运行机制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革新一要合并一些机构。按照各内设机构职责和功能,对相关机构归类合并,一定幅度上削减不必要的内设机构。二要合并相应警种。在对现有繁多的警种一一定性分析,工作相关职能接近的警种尽力合并。如可将交警与巡警合并等。三要减少层次领一导职数,压减内勤人数。在保证正常工作前提下,要尽量减少层次领导职数,避免出现“多头指挥”。同时要探索压减内勤新途径新方法。如将刑侦、治安、经侦、禁毒内勤划归办公室统一管理,一人兼两职,工作业务对应两个口,既规范管理,又提高工作效率。四要推进警力实行倾斜配置。基层公安机关在有新警力增加的情况一下,纵向上要向基层部门倾斜配置警力,横向上要向业务部门、实战部门充实警力。同时,因势利导,采取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抽调机关民警参加基层严打等方法,加大基层警力投入量,确保将有限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到社区、街面、村社,推进新勤务的模式运作。
结束语
基层公安民警的服务职能不仅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且还是一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基层民警只有把服务理念贯穿到工作中去,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刁一能真正实现基层民警的服务职能,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预防、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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